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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裕康环保建材有限公司 40万吨骨料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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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0年07月06日17:07:29 打印此页 关闭
摘要: 烟台裕康环保建材有限公司40万吨骨料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情况公示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有关规定,烟台裕康环保建材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1日组织召开了《烟台裕康环保建材有限公司40万吨骨料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验收组通过查阅资料,查看现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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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裕康环保建材有限公司

40万吨骨料加工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情况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的有关规定,烟台裕康环保建材有限公司于202071日组织召开了《烟台裕康环保建材有限公司40万吨骨料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验收组通过查阅资料,查看现场等方式,确认项目建设与环评批复一致,出具了验收合格意见。现将项目验收监测报告和验收意见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076~2020731(20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公示单位:烟台裕康环保建材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5266536999

地址:烟台市招远市玲珑镇柳家村北

烟台裕康环保建材有限公司验收监测报告.pdf

裕康验收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