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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同方环境工程设备有限公司压力容器、锅炉辅机、环保设备、换热设备生产扩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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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2年02月14日14:00:41 打印此页 关闭
摘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有关规定,青岛同方环境工程设备有限公司于2022年2月13日组织召开了《青岛同方环境工程设备有限公司压力容器、锅炉辅机、环保设备、换热设备生产扩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验收组通过查阅资料,查看现场等方式,确认项目建设与环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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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有关规定,青岛同方环境工程设备有限公司于2022年2月13日组织召开了《青岛同方环境工程设备有限公司压力容器、锅炉辅机、环保设备、换热设备生产扩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验收组通过查阅资料,查看现场等方式,确认项目建设与环评批复一致,出具了验收合格意见。现将项目验收监测报告和验收意见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2月14~2022年3月11(20个工作日)

2同方环境 验收意见(1).docx

2同方环境工程 验收报告22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