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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度市张东石墨厂高纯石墨技术改造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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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年09月04日20:31:42 打印此页 关闭
摘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有关规定,平度市张东石墨厂于2023年9月4日组织召开了《平度市张东石墨厂高纯石墨技术改造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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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有关规定,平度市张东石墨厂于2023年9月4日组织召开了《平度市张东石墨厂高纯石墨技术改造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验收组通过查阅资料,查看现场等方式,确认项目建设与环评批复一致,出具了验收合格意见。现将项目验收监测报告和验收意见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9月4~2023年9月29(20个工作日)

平度市张东石墨厂高纯石墨技术改造项目(一期)验收意见.docx

平度市张东石墨厂高纯石墨技术改造项目(一期)验收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