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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冰联制冷设备有限公司速冻机、组合冷库及聚氨酯保温板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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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年08月17日14:47:55 打印此页 关闭
摘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有关规定,青岛冰联制冷设备有限公司于2023年8月16日组织召开了《青岛冰联制冷设备有限公司速冻机、组合冷库及聚氨酯保温板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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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有关规定,青岛冰联制冷设备有限公司于2023年8月16日组织召开了《青岛冰联制冷设备有限公司速冻机、组合冷库及聚氨酯保温板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验收组通过查阅资料,查看现场等方式,确认项目建设与环评批复一致,出具了验收合格意见。现将项目验收监测报告和验收意见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8月17~20239月13(20个工作日)

青岛冰联制冷设备有限公司 验收意见.docx

青岛冰联制冷设备有限公司 验收报告.pdf